嵩明:出实招突破镇(街道)纪(工)委 执纪审查“三大瓶颈”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17 17:20:17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7年以来,嵩明县针对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工作中存在的无案可办、无人办案、不会办案等“三大瓶颈”,有针对性地采取多项举措,全面提高执纪审查能力,三镇一街道共立案19件,同比上升72.7%,形成了执纪必严的强大声势。

上疏下导,突破“无案可办”瓶颈。针对镇(街道)纪(工)委反映的没有案源线索问题,县纪委指导镇(街道)纪(工)委从扶贫领域、惠农资金、项目实施、土地出让、宅基地审批等民生工作中查找线索,畅通信访举报通道,帮助对线索进行分析和梳理,消除了镇(街道)纪(工)委的执纪审查空白点。2017年上半年,嵩阳街道立案5件,小街镇立案6件,杨林镇立案2件,牛栏江镇立案6件。

上协下调,突破“无人办案”瓶颈。督促镇(街道)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纪(工)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在分工时不得让镇(街道)纪(工)委负责护林防火、拆临拆违等一些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工作,强化“三转”要求落实,确保每个镇(街道)纪(工)委至少有3名专职干部。遇到重大案件需要增加办案力量时,由县纪委统筹,抽调县纪委监察局专业人员进行“手把手”式指导,改变以往“单兵作战”的格局。

上接下沉,突破“不会办案”瓶颈。嵩明县采取“接上来”、“走下去”的办法解决镇(街道)纪(工)委“不会办案”问题。首先,县纪委把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接上来”,在信、检、审等执纪审查部门跟班学习,有针对性地抽调其参与县纪委的执纪审查工作,提高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审查水平;其次,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走下去”,指导镇(街道)纪(工)委的案件办理,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共同研究办案方案,找准案件突破口,提升办案质量。(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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