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 1至6月运用 “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2188人次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17 16:17:29
编辑:西山—辛玲
西山区纪委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监督执纪重要手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达到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目的。
针对苗头性问题,西山区纪委注重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对党员干部“红脸出汗”,传导压力,防止小错酿成大错。1—6月,西山区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113件(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实行党员干部廉政谈话谈心制度以来,1-6月西山区对干部任前廉政谈话96人次,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明显增强。
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坚决“拔烂树”的同时,也在“治病树”“护森林”上下功夫,利用谈话提醒方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起到了保护与挽救干部的效果。上半年,全区共开展谈话2188人次,其中提醒谈话1816次,约谈324次,谈话诫勉48次,同时强化谈话痕迹资料规范性管理,实地调研了10家街道纪工委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18条。
此外,为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确保实践“四种形态”落到实处,西山区纪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为谈话工作提供了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街道、区属单位开展谈话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逐步规范谈话过程。将谈话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进一步转变纪律审查方式,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切实增强纪律审查综合效果,真正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西山区纪委宣传部 辛玲 余文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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