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三举措提高巡察工作效能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17 15:47:21
编辑:宜良—石雪萍
宜良县在综合运用《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13种方式开展巡察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着力提高巡察工作效能,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细发现,捕捉问题。坚持巡察工作无小事的原则,每轮巡察进驻前均由县委巡察办发函向县纪委、组织部、信访局、审计局、检察院等部门收集被巡察单位相关信息,形成问题反映情况通报交各巡察组组长;各巡察组对照《宜良县巡察工作必查必看必谈清单》查阅台账资料,重点查阅党委(支部)及党政班子会议记录中“三重一大”、人事任免、三会一课等内容,同时对照财务凭证一笔一笔核清资金动向,仔细核实涉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材料,在查阅材料中捕捉问题、寻找突破口。
精研判,找准问题。坚持问题研判层层把关的原则,巡察组坚持一天一次组务会,对查阅台账、个别谈话情况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每天查阅台账或谈话结束后,均及时梳理汇总,召开组务会分析研判。根据研判情况重新修定第二天的工作重点或谈话提纲,采取提问、反问、追问、印证的方式,做到带着问题问、带着问题听、带着问题查。同时不定期召开小组分析研判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整合,初步印证问题形成,以求达到精准发现问题。
严整改,解决问题。坚持一般问题边巡边整改,重要线索问题移交处理的原则,把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巡察反馈的整改建议,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每轮巡察结束两个月后,均组织各巡察组开展“回访”工作,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认定评价,确保巡察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通过两轮巡察,宜良县发现党的建设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相关问题108个,首轮巡察反馈的53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第二轮反馈的55个问题正在整改。(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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