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上半年“廉政体检”539人次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14 14:24:00

编辑:官渡—杜若珊

今年以来,官渡区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把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关,对干部进行“廉政体检”,为各鉴定单位和个人提供真实、准确的廉政意见。上半年,区纪委对全区干部拟交流、提拔、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和因公(私)出国(境)等情况进行廉政审查539人次,其中,干部任前廉政情况核实回复313人次,区科级干部因公(私)出国(境)审查备案42人次,评先评优等其他需要廉政情况核实回复184人次。

明确审核重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官渡区纪委明确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对象为:拟提拔、交流的科级及以下干部;换届时拟候选为县级及以上各类委员、代表的科级及以下干部;拟通过职级并行实现职务晋升的干部;拟上报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表彰的科级及以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其他规定需征求意见的。同时,明确审核内容包括审核部门和个人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信访举报及党政纪处理等情况。

规范审核程序。接到区委组织部或其他部门征求廉政鉴定意见书面函后,区纪委组织部先进行初审,根据征求意见函中所提出的要求和明细,填写《官渡区纪委对区管干部纪律处分及廉洁自律情况审批表》,并提出拟办意见,交由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管理室等职能部门逐一复核,并严格按照廉洁意见回复的统一口径进行回复。

严肃审核纪律。建立“廉政意见情况登记本”,全套收集留存每份廉政意见的函、人员、事项、处分决定、问责决定、复函等资料,并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登记对象的跟踪管理。对党风廉洁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绝不姑息。(张桂林、李媛滨、王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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