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4个巡察组进驻5家单位展开第三轮巡察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13 11:14:07
编辑:富民—李佳怡
富民县在认真总结前两轮巡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近日,富民县委召开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会暨业务培训会,组建4个巡察组,做足巡察前功课,分别进驻县科工信局、县城管局、县政务局、县科协、东村镇5家单位展开第三轮巡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提出“四要求”,为第三轮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突出巡察重点。要求巡察准确把握政治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六项纪律”,重点了解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党的建设情况、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情况和查找存在的个性问题等方面。
聚焦巡察任务。要求参加巡察的干部要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程序和流程,明确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紧紧依靠被巡察部门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处理被巡察单位的具体业务问题,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对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作出个人表态。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严明巡察纪律。要求巡察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工作纪律和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跑风漏气、严禁超越权限、严禁以巡谋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被巡察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对领导巡察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不支持配合、干扰对抗巡察监督,敷衍整改、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责任追究。严明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防止“跑风漏气、超越权限”,防止“以巡谋私”,确保巡察工作依规依纪有序开展。
注重巡察实效。要求巡察组找准存在问题,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真正把政治标准体现出来、把政治偏差找出来,深入查找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把问题看准、看深、看透,真正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导向作用,真正起到政治体检作用。同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求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被巡察单位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件一件抓好落实,整改情况要及时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确保巡察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好巡察“利剑”和震慑效应。(陈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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