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用好第一种形态 1至6月开展提醒谈话180余次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12 16:49:13
编辑:呈贡—郭春华
呈贡区纪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提升实践运用水平,切实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2017年上半年,共开展提醒谈话180余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渐成常态。
严格制度。呈贡区制定出台了《呈贡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制度 (试行)》,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适用情形、责任主体和运用方式等进行详细规定,绘制《呈贡区分级分层谈话构架图》,便于基层实际操作运用,进一步解决了“谁来谈、为何谈、谈什么”的问题,真正将廉政谈话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规范化,将进一步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
强化担当。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挺纪在前、动辄则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通过经常性的提醒确保党员干部心中有戒、行中有界。勇于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发现错误苗头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使管党治党从只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增强党的观念和纪律意识,心有敬畏、行有所止。
坚持标准。严格对照“六大纪律”要求,一把尺子量到底,有什么问题就处理什么问题,是什么病就治什么病,该谈话提醒的及时谈话提醒,该轻处分的及时予以处分,该立案审查的严格审查,做到“四种形态”一起抓、“四个轮子”一起转,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务求实效。谈话记入昆明市和呈贡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本》,进一步规范第一种形态实践运用的组织实施程序及结果运用,将实践运用规则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年度综合考评,将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和综合效应。(陈丽萍 马亚非)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