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上半年查处5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12 11:09:52
编辑:官渡—杜若珊
近年来,官渡区纪委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坚决查处在扶贫领域、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2017年上半年,共查处5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5名相关人员进行了党纪处分。
线索“广”收集。区纪委积极畅通举报渠道,不断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体系,开通微信公众号等便捷群众举报新方式,公开受理范围、举报电话和办公地点,广泛受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举报。区纪委加强对贯彻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开展专项检查。围绕社区“三资”管理、民生资金、扶贫领域、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专项纠风治理活动,注重从中发现问题线索。
程序“保”规范。区纪委对排查发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明确专人管理,按月报备线索排查和处置情况。对各类问题线索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逐案对账销号。加大对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力度,对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综合研判、集体会审。所有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类标准处置,确保做到动态清理、分类规范、梳理清晰、处置得当。
问题“严”查处。紧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管住“微权力”,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或情况典型、反映集中的问题重点督办,对问题比较复杂、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实地督办。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对所有查实问题区别对待、分类处理,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严抓严管,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防微杜渐;对触碰党规党纪底线,及时处理和纠偏,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规范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强”落实。加强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单位、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特别是问题线索排查情况和查处情况。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区纪委成立督导组,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到位的单位、部门,视情况约谈相关责任领导。严肃问责追究,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核查不力,尤其是多次发生违纪行为和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实施“一案双查”,既要查清当事人违纪违规事实,还要倒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情况。(王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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