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11 14:35:06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落实“执纪者必先守纪、正人者必先正己”要求,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管,严防“灯下黑”,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多管齐下“抓学习”。实施“素质提升工程”,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参加教育培训、到上级纪委跟班学习、加强实践锻炼等方式,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开设“机关业务讲堂”,采取领导授课、专家辅导、干部交流心得等方式,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线索排查、纪律审查等,在学思践悟中提升履职能力。今年以来,开展集中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7次,开设“机关业务讲堂”15讲。

完善制度“严管理”。绷紧“正人先正己”这根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先后出台实施《石林彝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十要十不准”规定》、《石林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进行规范,加大履职问责力度。并对执纪监督、公务接待、公文处理、工作考核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坚持用铁的制度管人、管事。

监督探头“照自己”。不断强化自我监督,既要抓好“前院”,也要管好“后院”,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流程,严守执纪审查、巡察、信访、保密等工作纪律,严肃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沿伸监督触角,强化外部监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约谈、家访制度等,组建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共50人的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队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严防“灯下黑”。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问责2人。(赵俊良)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