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紧盯自己人 对83名纪检干部开展作风督查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07 16:40:24

编辑:嵩明—王瑞华

近日,嵩明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中央纪委提出的防止纪检队伍“灯下黑”的要求,“正人先正已,严管厚爱”的要求,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开展了为期三天的督查工作,主要督查了纪检干部纪律作风,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三转”是否到位等自身建设方面的问题。

“事前不打招呼、不固定线路,督查中不预约、不通知,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督查,要敢于‘当包公’‘唱黑脸’,杜绝蜻蜓点水,坚决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各督察组列出清单,逐一登记造册销号,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切实增强我县纪检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在督查动员会上对每位督查组成员提出了要求。

据了解,组成的3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由一名县纪委领导带队,成员分别随机抽取,督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的方式进行,明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台帐、延伸检查等方式;暗访主要采用现场直接督查,要求不预约、不通知、不知情,通过两种方式的结合,确保本次督查不走过场。多渠道发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等方面问题,确保督查不留死角。

通过督查,全县纪检系统干部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和触动,又感受到了关心和帮助,各级纪检部门针对干部管理的薄弱问题有计划的进行了自检自查和整改,同时查找各环节的风险点,明确了请示报告,对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的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对严重的实行了问责,对外界昭示了执纪者有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表明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决心和勇气。同时更好地回答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督查,起到了示范效应作用,各级纪检机构要把制度的篱笆扎紧,要把自我约束同接受监督结合起来,没有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要建立有效管用的制度,防止纪检干部 “灯下黑”,牛栏江镇纪委书记在参加督查时说

本次对嵩阳街道、县教育局,包括县纪委等10家设纪委(纪检组)的单位共计83名纪检干部开展督查,共发现问题5个,下步,嵩明县纪委监察局将结合发现的问题,给予相应的处理。(毛丽凯 余绍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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