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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通报12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07 10:12:17

编辑:富民—李佳怡

富民_副本

警示教育现场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检察机关既是反腐败的主力军,也是腐败分子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检察官也不具有天然抵御腐败侵蚀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念好廉洁自律“紧箍咒”尤为重要。”县检察长在全院警示教育大会上强调。

近日,富民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警示教育专题会,通报全国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2起,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身边的人。

警示教育会上,县检察院纪检组长通报了高检院《关于12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从12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有省市县三级的领导班子成员,也有基层的中层干部和一般干警;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司法不规范的案件,也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干警们听了后深感震惊,深受启迪和教育,纷纷表示:原来检察机关也不是一块“净土”,反腐队伍中也还隐藏着腐败分子,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多给我们念念“紧箍咒”才是对我们真正的关心和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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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强调纪律规矩

检察长在警示教育会上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正人先正己,监督者首先必须自觉接受监督。通报的12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说明,极少数检察人员党性意识和纪律观念淡薄,在中央管党治党越来越严的形势下,仍然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甚至把身份与职业当成谋私利的筹码,知法犯法、司法犯法。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本应带头遵纪守法,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却背离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突破纪律底线、法律红线,滑入犯罪深渊。可谓教训深刻,触目惊心。我们必须警钟长鸣,始终清醒认识到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牢记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永远在路上,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下大力气狠抓自身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检察院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张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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