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着眼抓早抓小 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06 14:59:31
编辑:宜良—石雪萍
2017年以来,宜良县纪委注重抓早抓小,综合运用警示教育、定期约谈、日常监督及重点检查的方式力促“两个责任”落实早提醒、早教育,力求破解“两个责任”落实虚化、监督缺失等难题,切实提升监督执纪工作实效。
重点检查“红红脸”。县纪委监察局派出7个检查组,由县纪委常委带队,重点对7个乡镇(街道)和28个县级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重点检查各党委(党工委)是否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项责任内容;在监督责任方面,重点检查各级纪委是否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的工作;在作风建设方面,重点检查各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情况。
警示教育“出出汗”。组织各级纪检干部学习昆明市纪委《关于六起违反纪律规定典型案例通报》文件精神;组织举办全县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班,对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及案件审理等业务知识进行培训,为提升纪检干部综合履职能力和水平“补钙、加餐”。邀请县委廉政教育学校教师培训《明准则、学条例》等相关课程。并以考试的方式检验培训成果。组织全体参训人员观看廉政教育片《打铁还需自身硬》并到宜良县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学习,不断增强纪检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提高纪检干部业务素质。
定期约谈“咬咬耳”。今年1-5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54件次,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处置四类标准,半年共处置问题线索43件,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40件40人,占处置问题线索总数的93%;县委常委班子运用“第一种形态”对90人(次)89个轻微问题作出责任提醒谈话,县纪委常委班子运用“第一种形态”对9人开展了谈话;认真落实《宜良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谈话制度》。宜良县纪委不断强化对各级党组织的教育指导。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学习“四种形态”制度文件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思想引导,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中树立起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查处不是目的,教育挽救才是根本”的理念,让党员干部不犯错或少犯错。
日常监督“扯扯袖”。宜良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1-5月共对40件189个集体及845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查,对6名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婚丧嫁娶事宜进行备案;在对全县各单位三公经费开支超过1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报备中,发现问题单位5家;要求全县67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落实《纪实本》和《纪实手册》制度,纪检监察履职效率显著提高。开展半年作风检查5次,对作风建设存在问题的7家单位进行督促整改,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4起5人。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稳增长、创文工作、旅游市场专项纪律检查共3次,开展其他专项监督检查12次,发现问题18个,涉及问责事项共3件,问责7人。对28家单位开展“小金库”等专项整治,共发现问题1件,处理3人。将监督执纪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张烈夫)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