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三严”确保整改落实见成效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04 16:21:44

编辑:寻甸—李秋仙

近年来,寻甸县紧紧围绕“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强化巡察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见成效。

严把整改措施。县委巡察办会同巡察组分别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督促检查,一查台账,认真仔细核实核对整改措施和建立的规章制度,查整改措施是否细化、具体化,易操作、可执行,规章制度是否以文件形式印发;二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是否把自己摆进去,担责、负责、尽责,做到真整改、真反思,把整改责任担在肩上;三查巡察反馈的问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把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

严控整改效果。被巡察党组织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整改情况报告和党组织的整改情况报告。巡察组召开组务会,按照巡察组“把脉会诊”指出的“病灶”,开出的“药方”逐一核实 “疗效”,根据“疗效”情况进行整改评价。对首轮巡察的5家单位党组织提出整改问题共70个,现已整改69个(含长期坚持的13个),占98.57%;正在整改(正在走司法途径解决)1个,占1.43%。巡察整改中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共制定整改措施169条,完善制度53项,清退收回资金813251.8元。

严格整改公示。被巡察单位坚持“实事求是、开门整改”的总原则,做到了整改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整改过程中,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深刻查摆问题,广泛征询意见。主动邀请单位在职干部、服务对象、离退休老干部的参与监督和评议。整改结束后,被巡察单位认真撰写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并在单位公开栏、寻甸电视台、党建网、政府网、清风寻甸公众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整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时启动问责,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县委巡察办 梅所宏)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