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优化办案协作机制破解基层 办案难题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03 17:13:35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察局通过优化办案协作机制,整合各部门力量,精准发力,合力破解基层办案难题。截止日前,嵩明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61件,开展提醒谈话668次,谈话函询123件,轻处分21人,重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不断优化的办案协作机制破解了基层办案难题,办案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加强案件线索协调管理。对全县涉及乡科级干部、党员的重要案件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了线索管理台帐。在全县开展案件线索大排查工作,定期召开重要线索排查会,对重要线索梳理排查、评估研判和认真处置,不断提高线索利用率。
健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该县纪委坚持定期分析办案工作,研判办案形势,加强对全县办案工作的指导。建立完善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相互移送案件的规定、重要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网络举报案件线索核查、实名举报限时回复和反馈等制度。坚持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求贯穿于案件查办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办案行为,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建立查办案件协作区域。建立三乡镇一个街道纪检监察办案协作区,有效解决了乡镇纪委聚焦主业不突出、不敢办案、不愿办案、不会办案和办案力量不足等难题,有力加强了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督办,推动了乡镇纪委办案工作深入开展。
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嵩明县纪委在坚持既有的案件办理程序规则的同时,也严格按照新的中纪委《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的要求和程序审查案件,推行“查审互评”,定期对案件审理工作质量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以查代审等问题。针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新手多骨干少、综合知识多专业知识少等情况,县纪委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和信访室分别结对帮扶办案协作区域,安排专人对案件办理进行把关,确保了案件质量,提高了办案效率。
通过优化办案协作机制,嵩明县纪委大大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在减存量,遏增量的同时,确保了案件办理质量,提高了案件办理的社会效益。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申诉复议案件。(嵩明县纪委 汪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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