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上半年开展谈话函询21件26人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03 15:38:26

编辑:富民—李佳怡

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认真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展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排查问题线索,上半年,排查问题线索42件,其中立案21件,开展谈话函询21件26人,使广大党员干部止步于破纪之初。

坚持教育先行,预防在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强化廉政教育是筑牢廉洁防线的关键。上半年,县纪委开启“互联网+”新兴媒体宣传教育模式,利用“清风富民”微信微博和县纪委微信群、QQ群等平台发布廉政宣传教育信息300余条;向全县领导干部和村“两委”负责人发送廉政提醒信息6期3600余条;组织300余名党员干部到县看守所开展“体验式”警示教育;县纪委分管领导为基层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4次。组织7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电影《决不饶恕》。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咬耳扯袖”,1—6月开展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提醒谈话55人,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596人次。始终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前,使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不碰“红线”,不踩“雷区”,警钟长鸣。

加大线索排查,协作配合。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件和群众诉求件,上半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52件,对每件举报件进行认真核实,从中排查、发现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带队定期深入各基层纪委、纪检组,协调对接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农经站、国土所等部门,摸排问题线索,督促问题线索排查,提高基层纪检干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和处置问题线索的效率,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与信访、司法、检察、公安、财政、审计、扶贫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每季度召开联席例会互通情况,形成协作排查问题线索的工作合力。同时对线索来源、受理时间、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及举报的主要内容、线索移送转办等情况进行登记,防止问题线索遗失、泄密、久拖不决等问题发生。

规范线索处置,依规依纪。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统一纳入处置情况登记台账进行集中管理,明确承办责任人和承办时限,严格按照《云南省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富民县纪检监察检举控告类问题线索处置程序(试行)》等规定,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和文书,认真按照四类处置标准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统一管理问题线索,及时督促跟踪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如实记录线索处置过程中每一次会议研究情况,加强线索管理部门和承办部门的协调对接,使问题线索处置管理规范,按照规定的程序、步骤、方式进行规范处置。准确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把初露端倪者扼制在萌芽状态,使越纪者受到惩戒,防止党员干部由轻微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陈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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