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实行“三事”信访工作制 密切联系群众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02 15:20:42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抓实抓细信访举报工作各环节,紧扣群众信访诉求,实行“群众说事”、“查访问事”、“为民办事”三项信访工作制,密切联系群众。2017年1-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举报147件(次),其中检举控告业务范围内举报140件(次),业务范围外举报7件(次)。署名举报73件(次),来访145人次,业务范围内集体来访13批75人。已办结101件(了结51件、谈话函询43件、初步核实4件、拟立案3件),正在办理39件。

拓宽信访渠道,让“群众说事”。把群众的“信访”当作“信任”,全面畅通信、访、网、电、微信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广泛听取民意,让群众说事。 运用来电来信助力群众信访举报“零障碍”。把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88和县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举报电话捆绑使用,并将举报电话通过嵩明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指定专人负责24小时接听。同时运用科技手段助力群众诉求渠道“零空当”。开通中国嵩明党风廉政网、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综合运用五级联动、四级联动诉求平台,电子政务网、手机短信、邮箱等媒体平台方便群众网络举报及手机举报,实现与群众文字、声音、网络的“无缝化”沟通。

密切干群关系,“查访问事”。建立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定期接访、下访、回访工作机制,查访问事,倾听群众呼声,实现与群众“零距离”沟通。新建纪信访接待室,方便群众来信来访。建立领导接访周带班工作制,每周由班子成员带班接访;建立轮流接访工作制,每月10日下午由县纪委班子成员轮流到县纪委信访接待室接访;建立下访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察局各委室、各纪工委每月到群众反映问题集中、信访量较大的村组接访、下访一次。帮助指导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快查快处群众信访诉求,以及时有效化解基层干群矛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实效。2017年1-6月,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20余次,县纪委监察局各委室负责人主动接访25件次,下访16次。

提高工作实效,“为民办事”。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不断提高工作实效,为民办事。实行县纪委下访包案责任制,包案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包案的信访件实地走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认真调研,落实相关责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答复解决的,现场办公解决;对需要责任部门进一步调查、研究处理的,下访领导提出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在限定时间内办结。对一些政策不允许的诉求,应宣传政策,讲清道理,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同时,县纪委进一步强化信访督办,对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信访件办理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问责。(嵩明县纪委陈敏艳  周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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