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念好“三字决”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29 17:07:41

编辑:盘龙—孟庆毅

今年以来,盘龙区纪委念好“四字决”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查违规违纪问题。共处理问题线索85件。其中:上级转办48件,信访室转办13件,巡察办转办24件。

收集问题线索“广”。把云南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办法》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建立1个区级群众诉求中心,12个街道群众诉求中心,97个社区(村)群众诉求中心(群众诉求接待站), “五级联动”工作网络已覆盖区所有街道、社区(村)。在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传统监督方式上,通过昆明黄页、12380、“盘龙清风”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邮箱、举报方式和受理范围,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

管理问题线索“好”。所有问题线索统一由案件监督管理室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统一工作台账,对问题线索从编号、线索来源、线索内容、受理时间、移交办理时间、要求办结时间、实际办理时间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登记,明确时限及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流转,做到“日清、周转、月报、季结”,防止多头转办、交办,实现对问题线索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避免了问题线索的流失。

处置问题线索“优”。制定《盘龙区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细化问题线索处置的受理部门、管理部门、办理程序等,确保问题线索处置的每一个环节都具有可操作性,每一步都有可行的路线图。对疑难复杂问题线索,通过案件监督管理室初步研判、对口纪检监察室会同研判、分管领导综合研判、书记会议专题研判等方式进行集体研判,形成最终处置意见,同时并邀请街道纪工委、部分职能单位纪检工作主要负责人参与,听取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公开促进问题线索处置的公正公平,以广泛参与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质量。处理85件问题线索中,初核16件;拟立案16件;谈话函询64件;了结63件。问责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孟庆毅、胡新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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