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2017年上半年精准处置问题线索80件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28 15:16:15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7年以来,嵩明县纪委持续发挥反腐败合力,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1-6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80件,给予谈话函询52件;立案31件,其中科级干部立案7人;已结案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
问题线索管理严格化。制定《嵩明县纪委监察局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暂行办法》,按照集中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要求,由信访室对县纪委监察局收到的不同来源的问题线索进行编号管理,一件线索一个档案一个编号进行分类办理。重要问题线索交由案管室登记,按照管辖权限交由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办理,一般问题线索由信访室按照管辖权限转各基层党组织或纪检组织办理,涉及市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经县纪委主要领导签字后按程序移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确保各类问题线索得到妥善处置。
问题线索排查规范化。印发《嵩明县问题线索处置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全面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所有问题线索均经过县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和问题线索处置会两级排查,每半月召开一次问题线索处置会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和分析,以以会代训的方式,指导基层纪委提升问题线索的处置质量,目前已召开20次问题线索处置会议,并对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进行通报,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督查跟踪,对超时限办理的问题线索件发出督办通知,确保问题线索按时限办结,不断提高问题线索的处置质量。
《工作规则》落实流程化。对照《中国共产党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省纪委《实施办法》,制作监督执纪流程图,图解《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使工作规则更加形象生动。对省纪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逐条进行说明,制作相应表格41份,更加细化明确监督执纪各项流程、时限要求及相关文书。通过建立规范的问题线索处置流程,持续强化对问题线索的精准处置。( 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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