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强化监督执纪 倾力护航“创文”攻坚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27 14:55:08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来,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积极融入昆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严明“创文”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力推动创文工作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强化示范引领。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连元书记3月29日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4月5日,市纪委监察局迅速召开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推进会,杨金莹书记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务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好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打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场硬战。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严谨细致收集梳理测评材料,落实好创文审核测评工作;印发《昆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创建“文明办公室”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通过在机关内部评选“昆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文明办公室”,全面营造机关文明办公的良好氛围。
严格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市纪委监察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对市级各责任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工作方案》。由十四个派出纪工委组成14个督查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进一步压实创文工作责任。针对发现的问题,加大曝光力度,让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有压力、没面子、坐不住”。截至目前,督查组已开展10轮督查,共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迟缓等问题486个,提出整改意见443条,督促整改落实问题265个,约谈58人,建议问责7人。
严明工作纪律。出台《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明创文工作纪律,明确了在全市创文中,对牵头单位不负责,未分解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和协调推进,导致创建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等16条情形,将按情节严重,给予责任单位通报问责,给予责任人责令辞职、降职或者免职问责。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实抓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明查暗访力度,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
强化责任追究。据统计,针对“创文”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809人约谈提醒,问责62人、单位5个,下发督查整改通知445份,交办通知93份;对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处理卫生死角、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处理无牌“僵尸车”不力等6个典型问题2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对达标整改存在问题的市旅发委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以严厉的问责倒逼各项工作责任落实。(王艺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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