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规范“教育谈话室”使用 助力“四种形态”实践运用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27 11:13:21
编辑:西山—辛玲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这是西山区某局副局长在区纪委谈话室开展约谈前 “重温入党誓词”。
西山区纪委利用“教育谈话室”开展“大约谈”警示教育活动,为全区党员干部开启了“洗脑净身”的“汗蒸房”,实现了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准确运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从严治党的新常态。
规范功能划分,注重衔接配合。将原有的谈话室进行了整改,按照职能划分为3大类。一类是侧重于教育,一般用于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侧重于教育提醒;一类是侧重于执纪监督,在谈话室布置上有监控录音录像设备,设置防撞墙、门禁卡等设备,一般是在问题线索初核阶段使用;一类是侧重于执纪审查和职务犯罪类案件调查处置,在谈话室布置上有指挥中心、询问讯问室、紧急医疗救助室、看护室等,一般是在立案审查阶段使用。三类谈话室层层设防,构筑起实践“四种形态”的堤坝。
规范监督管理,注重审查安全。制定了《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和《谈话室办案人员保密工作制度》,明确由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谈话室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套使用《谈话室使用申请表》《谈话室使用登记薄》和《谈话室交接登记表》,全面登记和及时了解三类谈话室所有设备、物品、谈话室使用情况,定期检查谈话室设备状况,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办工作,实践安全文明办案要求。
规范警示教育,注重执纪效果。在谈话室布置上突出政治性,谈话室墙上均钉有党旗、入党誓词,桌上置有党章,谈话人员带着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章党规,再对照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进行反思,努力纠正其信仰、精神迷茫状态,强化党员、党章意识。在谈话中体现柔性执纪的观念,将警示教育寓于“四种形态”的实践中,提高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的实效。
“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要抓早、抓小、抓平时,区纪委设立了3个谈话室,下一步我们在街道也要设立谈话室,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一个有效载体,今后,我们全区将依托谈话室,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做到无病常防,有病早治,对干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多‘扯扯袖子’,常‘咬咬耳朵’,让其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西山区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西山区纪委宣传部 王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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