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二街镇村组干部主动领“特权”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23 16:31:45
编辑:晋宁—张亚云
“我郑重承诺,在任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将主动申请辞去现任职务,今天签订的辞职承诺书即为辞职申请书……承诺人老高村党总支书记李连祥”。
5月4日,在晋宁区二街镇三楼会议室,来自全镇9个村的党总支书记、主任逐一上台,当着党政班子、村组干部的面,郑重作出公开辞职承诺,把辞职承诺当作村组干部的一种“特权”主动认领,将包含8项负面清单的“炸药包”扛在肩上,时刻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一旦触碰底线、红线,就主动申请“下课”。
精心设计,反复打磨。二街镇党委为确保辞职承诺“有干货”、可操作,前期利用3个月的时间,由党政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9个村开展调研,反复几轮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最终锁定8项基础负面清单内容,涵盖大政方针政策、社会稳定、“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不作为乱作为、私挖乱占谋取私利、道德作风等方面;精心设计3个辞职程序,一旦触犯相关情形,立即开展调查核实,视情节进行诫勉谈话或启动辞职程序,并以组织会议表决的形式,予以辞职确认,并对辞职生效后补缺进行规范。
扩大范围,自加压力。不仅村“两委”主要领导要申领辞职承诺“特权”,9个村的“三委”正副职、村民小组长、党支部书记都要逐一认领,并分别结合各自实际,在村委会、村民小组分别召集党员、群众进行公开承诺,所作承诺在党务、村务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朱家村、肖家村等3个村党总支书记在辞职承诺8项内容的基础上,自行加压、自行增负,分别新增了2项切合实际的承诺内容。
响应制度,大胆探索。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区委在年初制定出台了《晋宁区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为管理约束村组干部指明方向、框定思路。二街镇党委创立村组干部辞职承诺制度,就是在区委既定的制度蓝图下一抓到底,着力强化村组干部“能下”机制,所做的一项大胆探索和创新,全面压实村组干部肩上的责任。
参加二街镇村组干部辞职承诺会的一名村党支部书记谈道“村组干部公开作承诺、现场签订承诺书,既是一份辞职‘预申请书’,又是一份‘军令状’,村民自治不是无法无天为所欲为,也不是‘上台’捞回报、谋私利的托辞和理由,公开作辞职承诺不是刻意针对某人,更多的是一种扯袖子、敲警钟,用制度的手段强制‘入轨’,确保村组干部驶入为民谋利、为民服务的正道”。(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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