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深入推进 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八个常态”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21 17:04:00
编辑:富民—李佳怡
今年以来,富民县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八个常态”深入推进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深入落实党纪党规成为常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及县委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与实际相结合,落实好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和市委、县委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带头执行《准则》《条例》《决定》《意见》,又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把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内容,推动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与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压紧扣实“两个责任”形成常态。县委专题听取县纪委工作汇报、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列为常态工作,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8个方面、24项重点工作、63项具体任务,明确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县委与63个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分别按70‰、80‰的占比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县纪委监察局协助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联系制度,指导各基层党(工)、纪(工)与基层站所逐级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让落实“两个责任”成常态。
坚持作风建设长效成常态。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聘任第二届特邀监察员6名,不断壮大政风行风监督的社会力量。重申领导干部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十二严禁”,严肃领导干部纪律要求。对全县36名在职乡科级领导部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进行清理。强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上半年,共有5名领导干部按要求报备婚丧嫁娶相关事项。开展“小金库”问题集中整治,在各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抽查现金存放、基本帐户(含工会帐户)资金流向情况、查阅账目资料、个别谈话调查等方式,重点对县国土局、县城管局等6家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开展明察暗访“清风行动”,成立专项督查组、明察暗访组和随机抽查组,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结合“杨梅健康文化节”、2017年高考工作,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开展专项督查。截止目前,共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的明察暗访6轮次,监督检查单位128个,查出问题3个,上报专项督查报告4份。
专项纪律检查落实形成常态。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作为加强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重要举措,印发《富民县持续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开展17项重点工作的19家牵头单位,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开展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脱贫攻坚等17项重点整治内容进行了有计划、分时段的集中检查。上半年,共开展专项纪律检查17轮次,其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7轮次、森林防火专项检查6轮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检查1轮次、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检查1轮次、“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纪律检查2轮次,形成专项检查报告8份、发出情况通报2份。共查找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8个,涉及责任单位10家;对履行主体责任不重视、“七改三清”工作推进不力、信访维稳等工作不到位的10名责任人进行诫勉约谈,对项目超概算2名责任人、护林防火工作不力的2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的1名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已成常态。正确实践“四种形态”,坚持把教育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探索制定《富民县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注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1-5月,全县共收到群众举报37件(自收17件,市纪委转办20件),县纪委受理35件,基层纪(工)委受理2件。自收的17件信访举报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件15件、业务范围外2件、涉及乡科级4件,重复信访1件、署名举报9件,现已全部办结。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和处置。截至目前,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8件,其中:立案14件,了结14件(失实了结9件、适当处理5件。立案查处16件18人(党纪立案12件14人、政纪立案2件2人,法纪案件2件2人),其中:违反廉洁纪律4件、违反工作纪律4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2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2件、其他涉法2件,现已结案5件,共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
持续反腐宣传教育形成常态。持续营造反腐倡廉宣传大宣教格局,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利用电视、网络、LED电子屏、“清风富民”微信公众号、QQ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1-5月,向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和村“两委”负责人编发廉政提醒短信5期3000余条。全县有3200余名党员干部关注 “清风云南”和 “清风春城”微信公众号。以“分散自学+集体讨论+专家辅学”的方式开展学《规则》《条例》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活动,印发学习辅导材料1000余份,举办培训班1期2场次。组织全县7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决不饶恕》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息和对外宣传信息作用,制定《富民县2017年反腐倡廉宣传信息及网评文章报送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富民县2017年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编报纪检监察信息100余条,编发《富民纪检监察信息》7期,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稳步推进。向省市纪委和主流媒体报刊组织上报外宣信息429篇,采用188篇,被市党风廉政网采用173篇,省纪检监察厅网站采用11篇,《云南党风》采用4篇;上报网络舆情740条,被省纪委采用20条。
落实巡察监督形成常态。建立完善巡察监督长效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巡察利器的震慑和遏制治本作用。制定《巡察队伍管理的意见》《巡察组改进作风规定》《巡察专用工作笔记本的使用规定》等10余项规定,推动巡察工作有序开展,持续释放震慑力。启动两轮巡察,派出9个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12家开展了巡察。巡察始终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抓实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75个,问题线索15件,其中:首轮巡察移交重点人的问题线索9件涉及10人,8人被处理;第二轮巡察发现问题56个,立行立改9个,重点人问题线索6件9人,整改违规资金200余万元。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震慑效应充分显现。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成为常态。探索制定《富民县纪委监察局协助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联系制度》和《富民县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把自我监督与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学习执纪监督规则。举办了富民县学习党规党纪暨2017年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参训人员80余人。组织2名纪检干部到市纪委跟班学习,4名纪检监察干部到机关内部跟班学习,1名基层纪检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进行业务轮训。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机关学习例会,共组织召开7次“周一理论学习例会”。委局机关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5次,学习“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相关篇目11篇,开展党员的“四个合格”学习讨论活动2轮次。(杨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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