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三明确一确保”规范问题线索处置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21 16:55:55

编辑:盘龙—孟庆毅

今年以来,盘龙区纪委积极探索问题线索管理处置的规范化、制度化,通过明确责任、标准、时限,保证了问题线索管理处置质量。1至5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处置问题线索50件。

明确责任。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管理问题线索,负责受理区委巡察办、区纪委信访室,行政执法机关、审计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提出分流转办意见,由分管领导审核,经主要领导签批后,转交各承办部门办理,严格落实问题线索管理“呈批、交办、审核”三道程序,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明确标准。按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标准和方式,对问题线索按照干管权限、问题性质等进行分类、编号管理,做到无一遗漏。今年以来,案管室受理85件问题线索,逐一进行分类,编号统一管理,未出现差错。

明确时限。由案管室按谈话函询30日、初步核实60日、立案审查90日的处置时限要求,跟踪督促承办部门处置问题线索的情况,动态更新、汇总核对,定期对分流转办的问题线索对帐销号。

确保质量。按执纪审查统计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对问题线索处置结果设定处置方式,由案管室将被反映人基本情况、核查情况、处理意见建议等设定要素作为评估标准,根据各项指标评估对承办部门的处置结果,对不符合处置标准的列出清单进行整改,改一件、销一件、成一件,召开区纪委书记专题会11次,对处置的问题线索实行二级审核,确保问题线索处置的质量。(盘龙区纪委胡新颜、孟庆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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