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1-5月镇(街道)立案审查9件9人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21 13:06:44
编辑:富民—李佳怡
为落实“年内消除基层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空白点”的要求,今年以来,富民县加强镇(街道)纪检干部执纪审查指导力度,采取“专业训、上门教、跟班学”的方式,提高基层纪检干部执纪审查能力。1—5月镇(街道)立案审查9件9人,镇(街道)立案审查呈逐年上升趋势。
“专业训”提高业务能力。针对镇(街道)执纪审查工作业务不精、运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把握不准等问题,县纪委及时组织开展基层纪检干部业务学习培训5次,召开基层执纪审查专题会议9次,及时为基层纪(工)委提供业务指导。同时邀请省市纪委相关领导为基层纪检干部进行专业培训,重点讲解《规则》和省纪委贯彻《实施办法》,要求镇(街道)纪(工)委严格按照《规则》开展执纪审查,学深学透《规则》,用《规则》指导监督执纪全过程。认真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用好手中戒尺,正确把握“六大纪律”,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震慑效果,为基层党员干部筑牢“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上门教”及时给予指导。县纪委要求镇(街道)纪(工)委在纪律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需及时报告,由县纪委安排纪检监察室干部及时到基层上门指导,特别是遇疑难复杂案件时,县纪委专门安排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纪检干部全程跟踪指导,协助办理,帮助基层纪检干部找出问题线索突破口,共商办案技巧和方法,确保所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严查扶贫领域贪腐案件和“蚊蝇”式微腐败案件,有效维护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跟班学”提升专业水平。为提高基层纪检干部执纪审查的能力和水平,县纪委完善学习轮训制度,要求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分批安排纪检干部到县纪委跟班学习轮训,按照“缺什么就补什么”的原则,要求基层跟班学习人员优先到纪检监察室学习执纪审查业务,时间为3个月,使基层纪检干部参与到县纪委的执纪审查工作中,结合具体案件学习掌握执纪审查工作要点、原则、程序和方法,相关证据的整合、运用等具体业务,为基层纪检干部现场进行释疑、解惑,切实增强镇(街道)纪检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执纪审查业务技能,现已培训基层纪检干部11人。
一名到县纪委纪检室跟班学习的同志说:“我原先对纪律审查工作业务不熟悉,政策界线和执纪审查程序模糊不清,经过3个月的实践学习和纪检室干部的耐心帮助,现在已初步掌握执纪审查的程序、要求的一些简单的办案技巧,今后还需继续加强学习,在实践中锻炼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能力。” (陈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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