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严把四关”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21 12:44:26

编辑:石林—陈云

为促进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石林县纪委严把信访关、管理关、协调关、问责关“四关”,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今年以来,县纪委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17件,党纪立案查处3件3人。

严把信访关。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主动下访、进村入户、深入群众,向老党员、困难户、残疾人、村民代表、普通群众等“五类人”访民意、问“廉”情,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查找“蛛丝马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对辖区各村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把关不严、监督不力、贪污侵占等问题线索进行拉网式排查,将摸排任务具体到村、落实到具体人。

严把管理关。县纪委案管室每月初对各部门上报的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分类集中管理,牵头组织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提出问题线索处置建议;同时,强化跟踪问效,采取专项督查、突击检查、暗访等形式进行督办,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每周进行通报,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严把协调关。县纪委在乡镇(街道)纪(工)委系统全面摸排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的基础上,重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以及农林、扶贫等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线索,建立与审计、检察、公安等协作单位的问题线索定期共享机制。此外,积极关注媒体反映的曝光的问题,善于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学信息技术,广泛收集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严把问责关。坚决实施“一案双查”,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的,既追究有关单位党委的责任,又追究纪委的责任。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移送、不报告的,也要严肃追究其部门领导责任。(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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