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首批聘任13位法律顾问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6-19 17:02:07
编辑:纪委管理员1
6月19日,市纪委监察局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金莹出席仪式,并向首批聘任的13名法律专家颁发了市纪委监察局法律顾问聘书。会上,杨金莹对法律顾问提出了殷切希望,要求他们要认真履职,切实发挥参谋和智库作用,努力推动昆明纪检监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会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密不可分,必须依靠法治力量予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越深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越深化,越是需要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为实现法治反腐目标、推动不敢、不能、不想提供有力保证。法律顾问是依规治党的参谋者、依法决策的协助者、法律风险的防范者,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法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律顾问队伍,是深入推进依规治党、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必然要求,对于我们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政治、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法律顾问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要努力实现讲政治重业务的有机统一,既要从法律专业的角度进行研究评估和提出意见建议,也要把“法言法语”和“纪言纪语” 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做到讲政治和重业务相统一,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同时,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为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会议强调,法律顾问服务于纪检监察机关,保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纪律作风方面也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牟取利益;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打探、干预与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市纪委监察局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切实做到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欧昌浩、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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