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2017年以来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16人次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19 15:57:42

编辑:寻甸—李秋仙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的教育和保护,寻甸县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四明确”严格执行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明确目的。为驱散精神“雾霾”,帮助新任领导干部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尽快融入新的岗位角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防线,坚持执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明确范围。凡被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均明确为廉政谈话对象,谈话由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组织实施,其中提拔到关键岗位、要害部门,或者赴任单位通过巡察等渠道反映情况复杂的,明确由县纪委书记亲自实施。

明确内容。围绕思想、作风、政治、职业道德等,针对公示期间或考察中群众反映自身廉政勤政方面的问题,不易核实,应当提醒的;群众反映配偶、子女、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在廉洁方面存在的问题,应提醒纠正的;在原岗位工作生活中对自身要求不严,需要提醒或帮助教育的;结合新岗位工作性质,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出具体的希望和要求;对新任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警示教育,明确有关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听取新任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认识和打算等。

明确形式。谈话形式分为集中谈话和分别谈话两种形式,根据需要自行选择。通过“四明确”,2017年以来,寻甸县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16人次,提出要求和建议227条 ,其中县纪委书记开展“关键岗位”任前廉政谈话28人次,有效抓早抓小,用实际行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寻甸县纪委 杨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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