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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五项措施促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改任不改责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6-14 08:53:1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充分运用巡查、巡视机制,对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使用及考核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年度考核与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同步进行。对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年度考核,要从严从实,不降低标准,严禁走过场。”

为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落实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作用,强化和规范全市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近日,昆明市制定下发了《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提出了加强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的意见。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在职在编的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以及市属事业单位保留县(处)级待遇非领导职务干部和县(市)区中担任市级部门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及保留县(处)级待遇非领导职务干部将被纳入管理范围。

该《办法》不仅明确强化监督考核,加强日常管理,还注重管用结合,积极促进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作用,让非领导职务干部“改任不改责”。

强化日常管理。加强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日常管理,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考核考评和请销假等制度。督促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报告等。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接受监督。

明确职责分工。对本单位管理的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单位党委(党组)必须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分工。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必须积极主动履职,不得推诿扯皮,故意拖沓。对工作履职不到位,单位党委(党组)必须严肃批评教育,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单位党委(党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加强教育培训。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主动加强对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规制度等的学习、教育及培训工作。市委组织部要将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纳入市级相关主题班次进行培训教育。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也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合理调配使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合理调配使用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充分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工作中尽量做到人岗相适、人岗匹配。市委、市政府有统一工作安排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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