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四定”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13 16:58:58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在问题线索管理中探索定责、定事、定时、定量“四定”工作法,通过程序规范促效果提升。
定责。问题线索统一由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案管室负责受理信访室、巡察办、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提出分流转办意见,由分管领导审核,经主要领导签批,转办各承办部门办理,落实问题线索管理三道程序把关,明确责任分工。
定事。按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标准和方式,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编号管理,做到无一遗漏。今年以来,案管室对受理的35件问题线索进行分类、编号统一管理。
定时。按谈话函询30日、初步核实60日、立案审查90日、暂存待查不得超过90日的处置时限要求,由案管室定时对承办部门处置问题线索的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动态更新、汇总核对,定期对分流转办的问题线索对帐销号。
定量。按执纪审查统计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对问题线索处置结果设定处置方式、被反映人基本情况、核查情况、处理意见建议等设定要素作为评估标准,由案管室依据各项指标对各承办部门的处置结果进行评估,对不符合处置标准的列出清单进行整改,确保问题线索处置的质量。
今年1至5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按“四定”工作法规范处置问题线索31件。(李家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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