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13 16:38:07
编辑:东川—陈品红
近日,东川区印发《东川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围绕全区稳增长、“五网”建设、产业发展、生态建设、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紧盯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存在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着重整治招标投标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规范不够、监管不力,职责不清、滥用权力,围标串标、恶意中标等突出问题。
《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一是领导干部。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纪律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以暗示、授意、指定、强令等方式,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招标投标活动和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等问题;是否存在干扰职能部门监管、检查、取证等行为。二是招投标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重点检查招投标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是否存在不依法依规审批、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行为;是否存在不按照审批、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监管的现象;是否存在监督部门不履行监督职能、监督不到位、处理有关投诉不及时等问题;是否存在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变相设置审批、备案等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的违规行为。三是招标人。重点检查招标人是否存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以及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是否存在履行报批程序不严格或擅自改变招标范围、方式、组织形式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直接指定承建单位的问题;是否存在依法招标并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而不进入的问题;是否存在采取量身定做等违规形式编制招标公告、文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四是投标人。重点检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含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是否存在通过恶意低价中标,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是否存在通过挂靠等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的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出借、涂改、转让资质的行为。
《方案》明确了部门责任。一是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由区发改局牵头,区监察局、区监管办、区政务局参加,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国土局、区财政局、区工科信局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组织实施。二是区发改局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作用,紧扣检查准备、组织实施、情况收集、汇总上报各个工作环节,确保检查和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区监察局要全程参与,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盯工程建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执纪特色,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四是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专项检查和整治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本部门行业特点,制定具体方案,提出检查重点,切实增强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方案》明确了整治步骤。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根据专项检查和整治重点,结合本单位对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以来开展的工程建设、物质采购、服务咨询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和项目清单及问题清单,报送至区监管办;涉及责任追究或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报送至区监察局。二是进行专项检查。由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政务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国土局、区财政局、区工科信局、区监管办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检查重点和项目由区监管办、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国土局、区财政局、区工科信局提出,并于2017年5月底前报送至区监管办。三是问题整改。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检查和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组织整改。涉及责任追究和违规违纪问题,监察机关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执纪问责。
通过开展督促检查、问题整改、执纪问责,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形成监管严格、行业规范、竞争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推动全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杨红斌)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