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六坚持”确保巡察工作深入推进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12 17:08:31
编辑:盘龙—孟庆毅
盘龙区委不断强化巡察监督作用,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用“六坚持”,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形成震慑,确保巡察工作深入推进。
坚持政治定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省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区委“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和一年至少开展3轮巡察”的安排部署。目前,五人小组专题听取了巡察工作综合情况汇报,对重要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对涉及重要人员问题线索提出处理要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4次领导小组会议。区委巡察办15次到各巡察组了解进展情况,及时纠正问题偏差,使巡察工作的定位越来越精准,工作越来越深入。
坚持组织保障。认真制定巡察方案,明确被巡察单位、巡察人员、巡察计划、巡察要求,落实各巡察组办公设备、后勤保障等工作;坚持选优配强巡察干部,先后有9名政治过硬的正科级领导干部被区委授权为巡察组组长,从纪检、组织、审计、政法、财政等部门抽调46人次参加巡察工作。
坚持问题精准。巡察工作开展进驻前,通过多种渠道收集被巡察单位的相关情况和问题,做到哪里问题突出就巡察哪里,哪里群众反映强烈就巡察哪里。区委巡察办组织协调纪检、政法、信访、审计、民政、城管等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召开情况通报协调部署会,通过收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权力运行、选人用人、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提前汇总梳理,使各巡察组带着问题对被巡察单位开展进驻巡察,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
坚持业务指导。编写《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2个指导性文件,为巡察干部深入理解政治巡察提供思想帮助;通过签订保密承诺书,加强巡察人员保密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为巡察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保障;通过召开研讨会、举办集中培训班、选派干部到市巡察组“以干代训”等方式,不断强化巡察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坚持巡察规范。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采取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延伸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制度;巡察工作结束后,做好情况报告、反馈和综合分析,督促被巡察单位严格整改。
坚持成果运用。督促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小金库、四风问题、廉政风险防控等整治活动,推动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等方面深化改革;认真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落实督办机制。目前,已对首轮巡察过的4个重点单位22个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盘龙区纪委刘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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