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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通报6起“创文”工作责任不落实典型问题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6-12 15:39:0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3月29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以来,昆明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抓好“创文”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但仍有少数单位和部门对存在问题的整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责任落实不力、工作任务推进迟缓、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对6起典型问题及问责情况进行了通报:

1. 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对新闻媒体曝光的清河巷2辆无牌“僵尸车”长期停放,影响通行安全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处置不力、履职不到位。青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创文”网格责任人)薛冰受到通报问责。

2. 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对媒体曝光的辖区内海伦国际小区6号地块靠近永中路段绿化带上私搭乱建工棚,八号地块对面青云小区在建工地出入口生活垃圾乱堆形成卫生死角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巡查力度不够、履职不到位。对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主任杨伟进行提醒谈话,副主任兼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小板桥中队中队长张玉明受到诫勉问责;市容管理中心主任兼建设管理科副科长汪正斌受到通报问责;街道城管中队工作人员付旭东受到通报问责。

3. 昆明电视台新闻焦点关注栏目曝光五华区丰宁路19号“暗藏卫生死角、绿化带受损”问题,五华区区委宣传部新闻宣传科在整理栏目曝光问题时,将曝光地点整理错误并进行反馈,工作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丰宁社区履职不到位、卫生死角清理不彻底。对五华区新闻中心主任王继红进行提醒谈话;五华区委宣传部新闻科工作人员刘峰受到通报问责;对丰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城管执法中队队长)李正学进行提醒谈话;对丰宁街道办事处专管科科长黄东明、丰宁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李霞进行诫勉谈话。

4. 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兴呈路246号金龙农贸市场存在氛围营造极度欠缺,没有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和服务承诺,市场管理不到位,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市场内超线违规摆放商品堵塞消防通道,市场内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存在下水道黑臭水体现象等问题,未按“创文”工作要求进行整治,组织领导不力、监管不到位。对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绍辉、副局长吴晓波进行诫勉谈话;对呈贡区龙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范雍进行提醒谈话;呈贡区龙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钟朝文、副所长杨莲琼、工作人员王卫民受到通报问责。

5. 高新区锦兴苑社区对媒体曝光的春光里小区绿化带内乱放杂物,机动车占用绿化带,绿化带破损严重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督促不力、履职不到位。高新区文教体旅局局长朱永生、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林静军受到通报问责;高新区锦兴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张明永受到诫勉问责。

6. 西山区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对媒体曝光的白马小区高层存在建筑外立面残破污浊、瓷砖脱落,临街住户窗子上张贴广告,小区内垃圾四处散落、乱挂晒衣物等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督促检查力度不够、履职不到位。对西山区棕树营街道办事处主任晁阳进行提醒谈话;西山区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苏学锋受到通报问责;西山区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长赵向平、司法所所长李丽卿受到诫勉问责,白马东区社区居委会主任梅华、副主任马斌受到诫勉问责。

昆明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级各部门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强化督查、狠抓落实,确保“创文”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创文”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以及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李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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