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村干部式“村霸”问题及对策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11 15:18:48
编辑:五华—王永权
村干部是一个特殊群体,由群众直接选举产生,非国家公职人员,但又承担着协助上级党委政府落实基层政策的重要使命。某种程度上,他们是政府与群众间的桥梁,是基层工作不可或缺的部分。但个别村干部却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欺压百姓、谋求私利,俨然成为“村霸”,为祸乡里。全国闻名的张健国、孟玲芬等“村霸”,就是这种类型。村干部式“村霸”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本文就村干部式“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出现原因以及对策措施作如下分析。
一、村干部式“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骄横跋扈,横行乡里。村干部式“村霸”大都拥一定势力,称霸一方,在乡村里狂妄自大、蛮狠霸道,凡事要“自己说了算”。有的“能耐”非凡,多次连选连任,任职时间长,交际范围广,甚至被人戏称为“各路神仙”,能用非常规手段办常人所办不到的事情;有的“说一不二”,坐拥宗族势力,村中大小事务均需经他点头,经常操纵人员寻衅滋事、对抗组织;有的惯用暴力,攻击人身,让群众饱受欺凌。中国纪检监察报通报的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孟寨镇澧河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健国,就是典型。
(二)欺压百姓,侵占利益。“村霸”“彰显”个人“权势”的方式都是欺压百姓,目的均为侵占利益,往往将集体资产、资源作为自己的“自留地”,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他们身边的百姓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常常被欺凌而又只敢忍气吞声。被河北电视台农民频道以“最牛村主任”为题,报道的大辛庄镇泉邱二村村主任孟玲芬,就是一个实例。
(三)破坏秩序,侵蚀政权。“村霸”以利己主义为原则,无视党纪法规,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破坏百姓正常生活秩序、社会治安秩序、基层选举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严重影响人民幸福安康,严重侵蚀基层政权。在无限膨胀欲望的支配下,以获取“淫威”和利益为目的,肆无忌惮破坏秩序,成为基层政权中的一颗“毒瘤”。部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为扩大自身影响力,常采取自己获取村干部身份或是让“自己人”当选村干部的方式,其过程常伴有违纪违法行为。
二、村干部式“村霸”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法纪意识淡薄,监管惩处不力。村干部式“村霸”的形成途径有两种,一种是村干部演变为“村霸”,一种是“村霸”当上村干部。但都目无法纪,错误认识法纪效用,把自己当作例外或对法纪没有概念。纵观其所作所为,粗暴行径让人瞠目结舌,胆大妄为令人触目惊心,但凡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有些许敬畏之心者均不会如此。对违纪违法者的监管惩处乏力,是助长“村霸”嚣张气焰和错误认识的重要推手。基层党组织和相关执法部门对“村霸”问题重视不够,没能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不能有效处理,甚至有的监管人员和“村霸”沆瀣一气,没有坚持党的群众立场,为“村霸”充当“保护伞”,或者对“村霸”欺压百姓行为充耳不闻,漠视群众呼声,让群众对基层组织散失信心。
(二)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党组织在基层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影响力不够,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约束乏力,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是导致个别村干部演变为“村霸”的重要原因。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一旦弱化,约束力减弱,在村干部长期任职的过程中,慢慢就培养出他们的一些“霸气”,权力欲望开始膨胀,在村组大小事务中搞“自己说了算”。有的甚至在工作中只讲基层特殊性,不讲党的原则性,执行政策讲条件,根据个人喜好、利己原则,合意的落实,不合意的选择性落实或不落实。此外,乡镇街道干部群众工作不实,完全依托村干部来开展群众工作,这也是“培养”村干部“霸气”的“有效手段”。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久而久之没有村干部就落实不了工作,让村干部有了讨价还价的本钱。
(三)教育预防缺失,抓早抓小不足。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村干部式“村霸”绝非一日养成。基层党组织没有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教育提醒缺失,没有及时抓早抓小,是养成村干部式“村霸”的又一原因。没有及时掌握村干部的思想动态,没有对村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的咬耳扯袖,对发现的问题提醒不够,处理不力。“村霸”的“霸气”是在基层党组织的视而不见或者是轻描淡写中慢慢壮大的。
三、防止村干部式“村霸”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执纪执法部门联合行动,对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纪进行坚决及时严厉惩处,维护法纪权威,让违纪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警醒更多的村干部。通过严惩违纪违法行为,让村干部不敢“霸道”,人民赋予的权力只为民所用;让“村霸”当不成村干部,及时受到惩处,不能为祸乡里,“夹起尾巴”做人。坚决维护正义,铲除邪恶,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全面压实主体责任,从严治党。防止将村干部“培养”成为“村霸”的有效途径就是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紧盯村组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人”,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关键事”,把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等“关键环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基层组织生活,把村干部培养成懂纪律、讲党性、守原则、办实事的干部。管理者应大胆履职,从严监督管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辱使命。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例外、不设禁区,从严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三)着力强化教育监督,抓早抓小。加强对村组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不以信任代替监督,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原则,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基层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一经发现就给红红脸、出出汗,抓早抓小,大胆严格管理,谨防小问题发展成为大祸患。不断强化基层干部“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党的意识,树立规矩意识,所有行为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拉紧意识防线。让基层干部不走偏不走错,让他们持续被群众认可,让党和人民的事业健康发展。(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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