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三步走”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10 13:53:54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深耕政治生态“责任田”,用好责任追究“撒手锏”,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明责知责——牵好“牛鼻子”。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制定出台石林县落实“两个责任”“1+7”制度,细化明确县、乡、村三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并归纳梳理了县、乡、村三级党组织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三个层次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印制《纪实手册》、《纪实本》405册,分发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做到见本知责、照单履责、全程留痕、检查有据、追责有证。
履责尽责——种好“责任田”。县委书记亲自到基层上廉政党课不少于2次,每季度听取反腐倡廉建设汇报不少于3次,定期不定期与班子成员和管辖范围内重点岗位“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县委、县人民政府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及分管(联系(单位)负责人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30余人次,对分管(联系)单位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10余次,为分管(联系)单位讲党风廉政课或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13场次。今年以来,共有11个单位党组织注主要负责人就2016年度履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等内容向县委常委会述职。
问责追责——用好“撒手锏”。聚焦责任落实,把强化责任追究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切实以“不落实之事”倒查追究“不落实之人”。县廉责办适时以书面材料通知提醒县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县级领导半年检查一次班子成员和分管(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综合运用约谈提醒、函询整改、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方式追究责任,以问责倒逼落实。去年以来,对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11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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