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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认格、变格、守格”而不出格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9 15:58:47

编辑:西山—辛玲

小时候上学是我最头痛的事,班主任程老师对我的作业要求的特别严格,经常让我重写,说我写的字不好看,所以一提起写作业,我就特别头疼,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母亲给程老师提出的要求,让我的字一定要写好。

记得四年级那会儿,我到爷爷家住了一年,也是那一年让我爱上了书法,当时爷爷给我报了少年宫书法班,每天晚上让我手握鸡蛋拿着毛笔描红练字,开始不情愿,但后来过春节时,爷爷让我写春联贴在门上,邻居们都夸我毛笔字写的好,当时让我无比激动,也让我从此爱上了书法。

学书法时,让我了解到中国书法有三“法”,一是“认格”,二是“变格”,三是“守格”。所谓“认格”,就是初学书法者,要在米字格、田字格里写字。只有“认格”,才可以掌握一个字的笔画排序和字的结构。所谓“变格”,就是有了书法基础以后,要脱离字格,发挥创造力,练就自己的字体。只有“变格”才算出道,才有可能成为名家。作为一名多年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让我在书法中的“守格”领悟到了廉政的意义,“守格”是书法的基础,遵守党纪党规就是我们党员的“守格”。

现如今,我们常常开展“廉政书法”比赛之类的活动,其实就是通过书法比赛作为廉政教育的一种方式,其意义就在于将以上“三法”传授给领导干部,使其“知认格、能变格、肯守格”言行就会按制度、讲原则,办事就会勇于创新,履职才能自觉遵守党纪党规这个“底线”。

正如我的座右铭“事能知足心常泰,人到无求品自高”,只要心中有真,不追求名利得失,就能成为忠诚、干净、担当之仕,这也正是我们纪检干部应有的品质。

书法是一门陶冶情操,修身养性的爱好,特别是廉政书法通过重拾传统文化,能唤醒党员干部最初的那份革命信仰。“认格、变格、守格”而不出格,通过书法将廉政文化融入其中,让它更具感染力和影响力。(西山区纪委第二纪工委 李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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