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青龙街道制定《关于对征地拆迁工作中乱作为党员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打造纪律严明党员干部队伍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9 15:14:13
编辑:安宁—矣泽芳
为确保青龙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用地征迁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对全街道征地拆迁和控违拆违工作的监管、组织及实施,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安宁市青龙街道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纪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对征地拆迁工作中乱作为党员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
《问责办法》明确了征地拆迁过程中党员的乱作为行为具体情形,包括反面宣传、弄虚作假、当“钉子户”、阻工闹事、偏亲向友、私搭乱建、侵占挪用、索拿卡要或强揽工程强销建筑材料设备等八类;根据情形轻重采取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停职检查、调理岗位、降职、免职乃至劝退、除名等十种问责方式进行问责。
同时明确把党员受到问责情况作为年度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党员干部尤其是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职工一旦受到问责,减发或扣发工资、奖金,取消街道“三个百万”福利待遇。要求街道所属各党总支(支部)及时在全体党员中传达问责办法,发动党员投身新型城镇化建设之中,在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中担当作为、用于奉献、积极践行合格党员标准,确保不触纪律“红线”,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奋勇争先的党员队伍,为青龙新型城镇化建设注入活力、增添光彩。(安宁市青龙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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