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2轮巡察发现问题75个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9 14:14:42

编辑:富民—李佳怡

去年以来,富民县委组成9个巡察组,开展两轮次巡察工作,共巡察县属单位12家,发现问题75个。第一轮巡察发现问题19个,处理8人;第二轮巡察发现问题56个,立行立改9个,重点人问题线索6件9人,整改违规资金200余万元。巡察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全面开展政治体检,巡察震慑效应明显。

把握政治定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巡察始终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体现“三个根本”“三个政治”和“三向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把握政治定位,落实政治要求,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巡察必须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真正把政治标准体现出来、把政治偏差找出来,切实维护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促进各级党组织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肃巡察纪律。该县制定《巡察队伍管理的意见》《巡察组改进作风规定》《巡察专用工作笔记本的使用规定》等10余项规定。巡察前要求每个巡察干部签订《巡察组工作人员保密承诺书》,巡察结束时要进行涉密资料“零持有”报告,严肃巡察工作纪律。要求巡察人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巡察理念,勇于担当、扛起责任,严守各项巡察纪律和规矩,坚决禁止跑风漏气、泄露工作秘密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通过两轮巡察,派出9个巡察组36人未发生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徇私情等行为,巡察报告详实、严谨,问题线索分类严谨准确、实事求是,处置移交依规依纪,树立了巡察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纪党规的良好形象。

强化成果运用。对存在的问题全程跟踪整改落实,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即为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2个月内向巡察组和巡察办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巡察整改情况报告通过媒体和党内通报等形式公开,接受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快查处,对巡察组移交事项和反馈意见优先办理,及时妥善处置。被巡察单位或部门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落实,要求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县委巡察办。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重点人线索要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以及办理不到位、不及时的党组织,严肃追责、严厉问责,强化巡察成果运用。(陈金花  赵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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