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点亮“四盏灯”防治“微腐败”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9 09:05:40

编辑:寻甸—李秋仙

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将治理基层“微腐败”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点工作来抓,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深化廉政教育,点亮“防雾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典型案例教育,在全县性会议上通报了4批(次)违纪典型案例。紧扣中秋、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平台等方式,提醒全县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运用提醒约谈、组织约谈、不作为约谈、纪律约谈“四项约谈”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同志及时“咬耳扯袖”,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意识。

压实主体责任,点亮“航向灯”。县委主要领导与69家单位签订责任书,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向455名科级干部发放纪实本,确保见本知责、检查有据、追责有证。不断夯实县乡“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大问题线索报告、查处力度,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下猛药、出重拳,彻底消除“零报告”“零查处”,提升群众满意度。

强化监督执纪,点亮“探照灯”。开通了举报电话、信访、网络、微信“四位一体”举报平台,24小时接受群众信访举报,今年上半年,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办结群众诉求1593件,群众满意率达98.2%;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60件(次),为举报失实的15人澄清了是非。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及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坚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对群众反映的“微腐败”问题快查快结、严肃处理。

突出责任追究,点亮“警示灯”。规范问责追责程序,明确问责追责情形,建立健全了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问责的完整链条,对违规违纪问题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以来,立案19件25人,党纪处分2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纪律处分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寻甸县纪委 何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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