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着力完善农村监督管理体系 健全村级权力运行机制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8 18:10:03

编辑:嵩明—王瑞华

近年,农村基层村组干部违纪违法现象频发,主要原因是农村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为规范农村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机制,着力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嵩明县多举措出实招。

制作方案统一思想。县委印发了《关于规范完善农村监督体系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监察局,方案对整个规范农村监督体系进行了任务分工,县农林局负责收集、修订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处置方面制度、办法,制作工作流程;县民政局负责收集、修订村务公开、低保户申请、殡葬管理、救灾、救助款物发放、临时救助申请等方面制度、办法,制作工作流程……共涉及15个职能单位,要求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对工作落实不力、落实效果不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开展专题专项调研。为从源头上完善监督体系,督促嵩明县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成专项调研组,深入嵩明县三镇一街道19个村(居)委会,围绕各镇(街道)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行情况、管理、保障等方面开展了专项调研工作。调研共发现了体制机制、管理缺失、干部素质等方面存在的10个问题,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供领导参阅。下一步,针对存在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将牵头相关职能职责部门,提出具体解决问题的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实。

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为保障工作顺利高效运行,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四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对规范农村监督管理体系工作及各镇(街道)贯彻执行《嵩明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收集整理存在问题提供给检查组,各检查组参照问题清单,有针对性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检查,此次检查,共发现问题5个。问题将由县纪委派出纪工委督促整改落实。

通过完善农村监督管理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梳理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将村级权力在群众中进行公示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晒”,目的就是要堵塞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的源头,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嵩明县纪委  袁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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