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纪检干部当好“四员”执纪为民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8 17:59:08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为切实解决涉农信访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期,嵩明县纪委干部积极开展调研走访、带信下访、明察暗访、执纪回访,主动将信访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问题线索收集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从坐在办公室被动接访到深入基层主动下访,不仅提高了群众的信访满意度,也让很多基层矛盾在温情下访中得到了化解。
调研走访当好“宣传员”。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和民生问题、信访线索调查核实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进村入户,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农村老党员、老军人、经济能人等方式,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做好民情记录,宣传解读党规党纪,增强群众参与监督意识。
带信下访当好“协调员”。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针对上级纪委交办和本单位受理的当事人来信来访问题线索,带着信访线索到基层一线,直面群众举报问题,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推动问题解决。同时,有针对性地约访缠访户、越级上访户,通过解读政策、排解疑惑,疏导情绪,积极引导群众有序逐级信访,协调解决本级范围内的问题。
明察暗访当好“监督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了解基层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六大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是否存在“四风”方面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问题,查找落实惠农政策搞变通、打折扣、走过场等问题,督促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督导检查情况,及时向基层党委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实。
执纪回访当好“指导员”。坚持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化消极情绪为积极因素,延伸执纪效果。同时,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监督薄弱环节和制度缺陷,探寻打扫各类执纪“死角”,前移监督关口,指导防范“风险点”,督促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提升案件查办工作的治本功能,防微杜渐,有效履行监督之责,传导从严治党压力。
当好“四员”不是“作秀”,而是为了让群众真正满意,县纪检干部在沉下身子在群众身边的同时,还及时将信访问题的调查结论和处理情况向举报人反馈,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于当事人不理解、不满意的信访问题,及时组织回访,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15起,成功化解13起,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嵩明县纪委 姚凤珍 张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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