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三项措施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8 17:49:54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7年以来,嵩明县按照“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多举措强化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不护短、不迁就,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严管厚爱,强化“纪律作风过硬”。深入推进系统内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分析查找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在主观方面、制度执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岗位风险点,让纪检干部心存风险、不乱冒险、干事保险,自觉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扎实开展思想绵软、作风疲软、纪律松软问题自查自纠。秉持“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的作风,弘扬“兢兢业业、精益求精”的精神,切实做到干净干事、勤政廉政。切实开展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分层级广泛进行纪检监察干部面对面谈心谈话和开展家访,了解和关爱纪检监察干部的家庭生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按照县纪委监察局调研课题实施方案,组织好带队调研和自主调研,拿出一批高质量、解问题、能管用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坚持用制度管人,严防灯下黑。先后修订和完善了1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需办理事项时限要求的通知》和《嵩明县纪委监察局督查督办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其补充通知,紧紧围绕事关委局机关“重点、热点”问题,不断创新督查督办方式,切实加大对各级全会涉及的工作事项以及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进行立项督办,逐项跟踪完成情况,并通过手机短信通报督办情况,对超期未完成的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同时在机关绩效考核中扣减相应的分数。
严明纪律红线,打造过硬铁军。坚持对干部职工的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对每月出勤情况进行通报;制定《嵩明县严明纪律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嵩明县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引导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和组织意识,自觉遵守政治、组织、工作、生活等各项纪律,及时发现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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