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1至5月份受理信访举报64件,同比 下降39.62%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8 17:29:15
编辑:晋宁—张亚云
今年以来,晋宁区纪委在信访举报工作中,严格落实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持做到来信有人看、来访有人接、来电有人听、网络有人办,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严格落实关于受理范围之规定,聚焦检举控告,把握受理范围,引导群众正确上访,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解决。1至5月,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64件,与去年同比下降39.62%。
落实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认真修订细化《晋宁区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和《晋宁区纪检监察机关绩效考核办法》,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目标责任制,规范考核内容,强化标准意识和程序意识。对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意识不好,工作职责不清,“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意识不强等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增强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
畅通举报渠道,便捷群众诉求。在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的同时,保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的畅通,确保群众诉求小事不出村,一般诉求不出乡。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制度,深入开展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引发群体访和激化群众矛盾的问题,实行领导包案,提高纪律审查办理速度和质量。1至5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4件,办结50件;在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7023件次,办结7023件次,办结率100%。
聚焦检举控告,把握受理范围。突出主业意识,正确把握职责边界,及时受理业务范围内检举控告,对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按信访办理程序,及时登记建卡并按领导批示进行转交办;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问题,做好宣传讲解工作,积极引导群众正确上访,协调主责单位(部门)根据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相关规定予以说明和解决。1至5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查控告类信访举报40件,占信访总量的62.5%。
突出信访督办,增强服务意识。区纪委信访室对承办单位实行“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承办单位在纪律审查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通过信访督办的方式得以及时解答,既提高了办信质量,又确保了信访举报问题得以及时解决。1至5月,受理的信访举报数与去年同比下降39.62%。(唐先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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