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四种谈话”让谈话提醒制度落到实处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8 17:05:08

编辑:寻甸—李秋仙

近年来,寻甸县纪委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让第一种形态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把谈话提醒作为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采取“四种谈话”,让谈话提醒制度落到实处。

注重任前谈话,打好“防疫针”。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要求,加强新任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在干部任命决定下达后,第一时间采用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谈话紧紧围绕领导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如何恪尽职守、以身作则,带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践行“四种形态”,如何抵御物欲诱惑,廉洁自律,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2017年以来,寻甸县纪委共对全县55名科级以新任领导进行了任前谈话,新提拔30名,交流使用25名。

狠抓提醒谈话,常念“紧箍咒”。制定下发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各乡镇(街道园区)设立“廉政约谈日”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谈话程序,增强“第一种状态”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组织约谈、提醒约谈、不作为约谈及纪律约谈,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及时对党员干部“红脸出汗”,传导压力,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对反映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的问题,或反映比较笼统的、可查性不强的问题,积极开展信访函询,要求当事人做出书面的实事求是的说明或回应。今年以来,共开展不作为约谈28件28人,提醒约谈254件254人,组织约谈25件25人,信访约谈4件4人,审计约谈1件1人,纪律约谈15件15人,书面检查1人。

开展诫勉谈话,敲好“警示钟”。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轻微违纪、尚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为领导干部“开药方”,做到药到病除,达成教育挽救的目的。今年以来,寻甸县累计开展函询、诫勉谈话23人(次),给予科级领导干部党政纪轻处分2人,撤职以上处分1人,以高标准、严要求来对待问题领导干部,给这些领导干部“治治病”,防止小病成疾,拉下保护领导干部的“安全阀”。

不忘回访谈话,巧出“温馨牌”。认真抓好纪律处分的“后续工程”,对受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谈话,帮助其正确认识错误、正确对待处分、改正错误、修正不足、提升自我,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对彻底改正错误的,进行鼓励;对不理解党和国家政策的,进行宣传解释;对拒不认识错误的,进行批评教育,做到“既动刀子又开方子”。同时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将回访对象的思想现状、工作情况、学习状态和整改效果等情况登记造册。近年来,寻甸县纪委已对33名受党纪轻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谈话,通过回访让受处分党员干部卸下“包袱”,走出“阴霾”,重拾了工作热情,唤回了党性觉悟。(寻甸县纪委  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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