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压实责任 抓好执纪审查安全工作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8 16:12:05

编辑:晋宁—张亚云

今年以来,晋宁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执纪审查的各项要求,强化学习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安全审查意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认真开展执纪审查安全隐患排查,时刻绷紧执纪审查安全弦。

强化安全审查意识。召开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会,就执纪审查和安全文明开展执纪审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执纪审查工作责任书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让各责任单位时刻绷紧执纪审查安全弦;利用“固定学习日”通报全国部分地区发生的执纪审查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要求汲取经验教训,对照进行分析、总结,不断提高安全审查意识。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区纪委印发《关于基层纪委、纪检组办理违反党纪案件的程序规定》,明确执纪审查的程序性要求,规范了文书及表格的制作,为执纪审查工作提供依据;制定《关于谈话函询工作的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谈话函询类问题线索的办理工作,充分发挥谈话函询在执纪审查中的重要作用;出台《晋宁县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要求基层纪委关口前移、着眼防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层层设置防线,一道一道地进行拦截和处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规范谈话场所管理。谈话室的使用严格按照《晋宁区纪委监察局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规范谈话室的使用和管理,履行报批和登记手续,谈话期间做到全程录音录像;定期对谈话室设施、设备的使用和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把安全责任贯穿到每一次谈话、渗透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名执纪审查人员,切实为执纪审查工作提供安全保障;在找谈话对象谈话前对谈话对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制定好谈话提纲,提前检查谈话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谈话对象进入谈话室后,进行安全检查,妥善保管随身物品,询问病史进行健康登记,谈话过程中密切关注谈话对象的情绪波动、生理心理变化情况等。谈话结束后,做好谈话对象思想疏导工作,按照“谁谈话,谁负责”的要求确保谈话对象安全返回。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组织8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对照执纪审查安全涉及的61项重点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过程中存在的4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开展涉案款物“大起底”,做到数字清、情况明,严格执行《晋宁区纪检监察机关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将执纪审查中暂扣、收缴、移送的涉案款物以及党员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礼金礼品进行彻底清理,依规移送区财政局进行处置。(冯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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