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纪委严把“五关”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8 15:58:02

编辑:呈贡—郭春华

今年以来,呈贡区纪委主动适应正风反腐新常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程序规定,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要求,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努力做到所移交审理的大案、复杂案件慎审,急件快审,把每件案件办成铁案。今年以来,呈贡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违纪案件2件,处分2人,受处分的人员均没有提出申诉。

严把“初审关”。在案件审理中,对调查组移交的案卷材料,从装卷程序、归类要求、资料顺序要求、资料完备情况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设置专门《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逐项审核签字,确保案卷材料完善规范,旨在通过规范初审程序。审理报告经案件审理室室务会讨论后,报分管领导同意,再报纪委书记同意召开纪委书记专题会议审议,为提升案件审理质量提供保障。

严把“意见关”。将纪委书记专题会议审议的审理报告征求违纪人所在党委意见和区委组织部意见,并将征求的反馈意见,在审理报告中专题提出,提请纪委常委会议审议。

严把“公正关”。严把事实和证据关、定性和量纪关、程序关和手续关,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6个环节,对违纪问题的性质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归类,对照有关党纪条规、法规,对违纪案件作出客观恰当的量纪,对科级干部给予轻处分的由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重处分的须报区委审批,着力抓好案件审理,确保案件依纪依法规范办理,查实证办铁案。

严把“教育”关。推行案后跟踪问效机制,在严肃执纪的同时,把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做好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使受处分人员真正从思想上得到转化,正确对待组织处理,认真改正错误,防止腐败行为“治而不愈”,巩固纪律审查效果。

严把“纪律关”。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始终遵循党纪面前一律平等,铁面无私,公正执纪,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违纪事实,恰当给予处分,充分体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严格执行案件备案制度,对科级干部受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以上处分的案件报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备案。呈贡区纪委案件审理室 祁叔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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