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暗访、检查、调研” 促干部作风不断改进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8 15:40:05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中央、省、市和县委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要求落到实处,嵩明县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纪律检查、调研督查等方式,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凝聚推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强大正能量。

明察暗访整治“四风“问题。今年元旦、春节、清明、五一节期间,我县均认真组成检查组,对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用车保障、公务接待、执行津补贴规定,各窗口部门工作人员的上班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同时,深入我县辖区内的企业,围绕涉企服务部门是否有利用手中的执法权、审批权、市场监管权,在群众或企业办事时故意刁难、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截至目前,共成立16个检查组,开展检查4次,检查单位62个,发现问题23个,督促整改问题13个,移交线索10条;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通知书5份、整改通知书2份,情况通报1份,函询通知书1份,开展纠错诫勉谈话3次。

专项纪律检查持续正风肃纪。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嵩纪通〔2017〕9号),将责任分解细化,成立了4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对涉及的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昆明市文明城市创建、稳增长、五网建设、脱贫攻坚、非煤矿山关停等18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由每个检查组专门围绕3-4个重点内容进行检查。2017年以来,共查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9个,问责干部5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上报监督检查问题专报1期。

调研督查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分析近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情况,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开展专项调研,目前已有15个全面性调研项目正在开展,针对发现的问题,注重建章立制,切实做到“以文辅政”。针对发现的村级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村级权力清单,规范村务运行流程,进一步明晰村级权责界限,推进村务阳光运行,健全村级权力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完善《嵩明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对各镇(街道)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发挥关键作用。共查办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件,处理1人,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不断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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