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十八大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60件处理104人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8 15:14:44
编辑:嵩明—王瑞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察局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以实的举措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生根,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据统计,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嵩明县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60件,处理干部10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6人,问责88人。
强化顶层设计,扎紧制度笼子。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嵩明县纪委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立破并举,注重在建好制度、立好规矩上“深耕细作”,陆续出台了《县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嵩明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嵩明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嵩明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20余项规章制度,并实行主体责任月报告制度、监管责任季度检查制度、单位公款消费备案制度、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制度等制度,有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长效化、常态化机制。据悉,2013年至2016年,嵩明县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同比下降64.92%、100%、19.00%、20.17%。
紧盯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按照《关于在节日期间加强监督检查深化作风建设的通知》的要求,除在“中国嵩明网”“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投诉信箱外,县纪委还制定了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明察暗访工作方案,紧盯特殊时段、重要节点、关键岗位、严格刹风正纪,尤其是紧紧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盯住老问题、关注新动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持续释放越往后机制越严的强烈信号。截止目前,共检查或抽查单位(部门)503个(次),发现问题或线索数60条。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函询通知书21份,委托谈话通知书15份,情况说明通知书61份。
从严从实执纪,加大曝光力度。嵩明县纪委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问题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深核细查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强化曝光力度,加大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的公开力度。相继建立月通报、季通报等制度,要求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优先通报曝光,对执纪监督查处的典型问题必须通报。据不完全统计,“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刊载、转发廉洁信息220条,集中通报身边违反“四风”典型案例5起,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部10名。(嵩明县纪委 王艺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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