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全面消除乡镇(街道)纪(工)委 执纪审查“空白点”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7 17:24:31

编辑:嵩明—王瑞华

十八大以来,嵩明县乡镇(街道)纪工委共办理自办件34件,其中,嵩阳街道纪委办理11件,小街镇纪委办理11件,杨林镇纪委办理5件,牛栏江镇纪委办理自办件7件。今年,乡镇(街道)纪工委共办理立案件9件,自办件7件,4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均有自办件,已消除乡镇一级纪委执纪审查空白点。 

规范管理,强化问题线索处置。明确管理原则。各乡镇纪委对问题线索的处置遵循分级负责、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类处置的原则,所涉及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了结”四类标准进行处置。规范管理程序。乡镇纪委收到的问题线索件,由专人建立管理台账进行统一管理,并由乡镇纪委书记主持召开问题线索分析排查会,经排查会研究处置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实施办法》规定的时限进行办理。细化处置要求。对县纪委转乡镇纪委处置的问题线索,经乡镇纪委处置后,必须由乡镇纪委书记向县纪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处置情况,会议从处置方式、处置意见等方面严格审核,对乡镇纪委难以解决的问题,组织信访、纪检、案审等相关人员进行研讨,确保问题线索的办理质量。

跟班学习,提升干部业务水平。为了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有更多的机会参与执纪审查,从实践中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执纪审查程序、技巧和策略,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执纪审查水平。乡镇纪委选取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进行跟班学习。让他们实际参与到问题线索排查、问题线索的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工作中,并让执纪审查经验丰富的同志传授经验、指出不足、提出建议,使他们尽快成为业务能手。

以案代训,提高线索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县纪委各委室联系各乡镇纪委执纪审查业务的优势,采用以案代训的模式,由经验丰富的纪检骨干向乡镇纪检干部介绍业务流程、传授工作经验。同时,在执纪审查中,县纪委按干管权限和管辖范围将问题线索移交乡镇纪委办理,由县纪委案管室、信访室、纪检室及审理室对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问效,发现问题直接点出、及时反馈、线索整改,形成“多对一”的模式,让乡镇纪检干部在实战中提升执纪审查水平的目的。

统一格式,规范执纪审查文书。针对乡镇纪委文书格式不统一的问题,县纪委制作了相关文书模版,指导乡镇纪委按标准格式制作相关文书。如,县纪委分管领导和联系纪检室对乡镇纪委报送的处置情况报告,如发现格式不对的,退回乡镇纪委进行修改,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运用,乡镇纪委的文书格式得到进一步规范。

转变思想,灵活运用多种方式。乡镇纪委从思想认识、内容重点、运用方式、实施效果等方面不断熟悉,提升问题线索处置的质效,通过谈话函询,对村组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和警示诫勉,并提要求讲道理,促使被反映的党员干部及时警醒触动,自觉筑牢思想防线。2017年以来,三镇一街道乡镇纪委共处置38件问题线索,其中初核8件,谈话函询30件,了结30件。如,嵩阳街道纪工委在谈话函询中发现党员涉嫌违纪的问题,将问题由谈话函询转初核处置。

压实责任,消除执纪审查空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乡镇纪委“三转”,持续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发通报,促整改。县纪委每季度通报一次执纪审查情况,让乡镇纪委适时掌握本乡镇的信访举报情况、处置问题线索情况、自办案件情况,通报还指出乡镇纪委在执纪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约谈,推落实。县纪委对执纪审查工作存在空白点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与约谈人员共同分析、查找原因、指出不足,通过约谈提醒,给乡镇纪委书记“加压”,切实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嵩明县纪委 苏丽梅、王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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