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人腐败”源于监督缺失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5 14:51:19
编辑:官渡—杜若珊
近年以来,在各地查处的腐败案件中,“能人腐败”案件成为备受各界关注的焦点,“有魄力”“很强势”“能干事”已成为一些涉案“能人”的不二标签。然而,一些“能人”之所以会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缺失,让权力失去约束,成为一些“能人”以权谋私的“私器”。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相关法律法规,均对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从查处的众多“能人腐败”案件来看,一个共性的问题就是监督乏力,甚至监管缺失。比如,有的是“能人”太“强”,做事独断专行,长期架空班子集体,出现“一言堂”,让监管流于形式;有的是“能人”太“能”,办事不讲规矩,太任性,不按常理出牌,习惯“绕道走”,主动躲避监督,让监管沦为摆设。
在这些“能人”的强大“气场”影响下,出现了一些“能人”以“个人决定”代替“集体决策”,给权力寻租预留空间,给徇私枉法打开缺口,给监督管理设“天窗”、开“暗门”、留“后门”,导致一些“能人”的手越伸越长、心越来越贪、胆越贪越肥,把自身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一发不可收拾;他们借“集体”之名行贪腐之实,被集中“围猎”而无“还手之力”,把自己分管的“一亩三分地”作为“私家花园”,使得分管的领域油水愈多,其腐败程度愈甚。
“我打拼几十年,贡献也不少,多吃一点、多拿一点,算什么”“我能力、学历都比他们强,凭什么赚得比他们少”……纵观公开通报的一些“能人腐败”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因觉得自己“吃亏”而萌生的“补偿心理”,是“能人腐败”的“重要理由”,殊不知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并不会因为“能人”的“能力强”“政绩多”而网开一面,“能人”的“光环”绝非“将功抵过”的“丹书铁券”,“能人”的“贡献”也不能作为其不受监督的“政治资本”,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干部。
要遏制“能人腐败”现象,须从加强监督管理上着力。应着力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在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实施党内先行动;着力强化班子内部监督,不断加强班子成员的监督意识,着重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民主生活会制、民主决策制、工作报告制、民主评议干部制等相关制度规定,用制度的力量把住“能人腐败”的命门,真正堵塞监督漏洞,
群众监督是最广泛的监督,防止“能人腐败”还得充分动员群众监督的力量。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监督的行列中去,不断强化群众的监督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监督的良好氛围;要着力推进重要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事项公示公开,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同时还应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推进群众监督,着力延伸群众监督触角,强化群众民意诉求表达,以监督的“利器”斩断“能人腐败”的链条,推进管党治党水平全面提升。(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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