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察厅率先聘任法律顾问
云南法治反腐注入“加速度”
来源于:云南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5 14:42:34
编辑:纪委管理员1

6月2日上午,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诺言铮铮、掌声阵阵——徐国功等专家和律师从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手中接过省纪委监察厅法律顾问聘书, 省纪委法规室正式加挂法律顾问室牌子。这标志着我省反腐败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云南法治反腐注入了令人振奋的“加速度”。
省纪委监察厅聘任法律顾问,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举措,也是我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一项创新,在全国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我省党委系统中走在前列。省纪委监察厅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法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的法律顾问队伍,是深入推进依规治党、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必然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次聘任的首批15名法律顾问中有12名是党员。他们将从政治的高度来审视和把握自身工作定位,做到讲政治和重业务有机统一,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时效性。
法律顾问是荣誉,更是职责。省纪委监察厅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有:为省纪委监察厅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作事宜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省纪委监察厅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办理省纪委监察厅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干部的要求是‘打铁还需自身硬’。大家服务于纪检监察机关,保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纪律作风方面也要按照中央对纪检干部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防‘灯下黑’。在任职期间,要积极作为,切实履职担当。要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等要求。”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孙青友对受聘的法律顾问提出要求。同时,省纪委监察厅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着力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法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律顾问队伍,为实现法治反腐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省纪委副书记王宇,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周航,省纪委常委赵基出席了聘任仪式。(邵飞 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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