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1至5月问责干部35人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3 22:52:51

编辑:石林—陈云

“‘失责必问’不能成为一句空话,只有常问、真问、严问,才能形成应有的震慑效应,才能使责任入脑入心。”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晖如是说。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在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的工作实践中,把追责问责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坚持做到有责必究,究责必严,有效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

为解决一些干部“庸”“懒”“散”“浮”“慢”“拖”等问题,石林县出台了《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领导干部责任倒查办法和工作落实不力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明确了整治时间及范围,细化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多种表现,并都纳入问责范畴。此外,县委办、县纪委相继印发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开展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县持续深入开展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

成立了5个检查组,明确职责分工,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1+6”创建工作、稳增长、脱贫攻坚等16项重点内容,采取“问题部门提、带着部门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方式,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今年以来,对21家单位、65个重点项目进行督查,对未按时序进度推进的相关项目责任人进行及时提醒;对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在全国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推卸责任、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每月由县扶贫办对各乡镇(街道)的贫困户随机抽取并报县纪委监察局,乡镇(街道)纪(工)委组织人员进行核查。

坚决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或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动真碰硬、查深抓实,努力使有责必担逐渐成为共识,失责必究逐步成为常态。1至5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干部3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6人。同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各个方面,释放了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赵俊良)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